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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    发电、配电和输电的设备

[ 注释 ]
注:(a)包括仅发电、配电、输电的设备。 (b)包括电动机。 (c)不包括电动仪器,例如电子表(10-02类)或电流测量仪(10-04类)。 13-01 发电机和电动机 注:包括交通工具的电机。 13-02 电力变压器、整流器、电池和蓄电池 13-03 配电和电力控制设备 注:包括导线、电闸开关、配电盘。 13-99 其他杂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