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57条规定,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,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。
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。但是,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。
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主动修改不会改变专利申请日。
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57条规定,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,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。
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。但是,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。
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主动修改不会改变专利申请日。